官方出台8措施避免生猪市场和价格大幅波动

中国政府近日出台8方面措施增进生猪生产安稳健康持续发展,避免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说,由于散养户退出生猪生产较快、生猪疫病多发和养猪本钱不断增加等因素,和一些地区和单位对延续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工作力度不够,造成最近一个时期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大幅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生活负担,影响了物价总水平的稳定。如掌控不当,会加重周期性反复波动的情况,使生猪生产者缺少长时间发展生产的信心。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依照保持政策措施连续性、稳定性,增强市场调控前瞻性、准确性、有效性的整体要求,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着力构建避免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增进生猪生产安稳健康持续发展。

为此,通知部署了8方面措施:

1、继续大力扶持生猪生产

(1)扶持生猪标准化范围养殖。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是提高生猪生产稳定性的重要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范围养殖场(小区)建设,改良饲养、防疫条件,提高粪污处理能力,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落。“125”期间,每一年继续安排中央投资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范围养殖场(小区)建设,并视情况适当增加投资。

(2)完善生猪饲养补贴制度。实行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是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的关键环节。各地要继续依照每头每一年100元的标准,对能繁母猪发放饲养补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60的补助,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补助100。

(3)完善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抓紧制定“125”原良种场建设计划,继续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继续落实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补助政策,加大补助力度,积极推行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增进品种改进。

(4)扩大对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持。继续实行生猪调出大县(农场)嘉奖政策,将嘉奖范围由目前的421个县增加到500个县,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标准化范围养殖的积极性。嘉奖资金继续按现行办法专项用于改良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贷款贴息和保费补助等方面。

2、切实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

(1)实行免费强迫免疫。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切实做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好对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免费强迫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挑唆,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一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地方财政也要给予相应补助。

(2)完善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政策。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国家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范围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依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3、进一步强化信贷和保险对生猪生产的支持

(1)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担保贷款体系。加快推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誉担保服务。着手白癜风医院排名建立范围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范围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

(2)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依照现行规定,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

4、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1)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避免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猪肉储备总量,要以增加活体储备为主,适当增加储备冻猪肉数量,中央和地方财政要研究支持部份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时间稳定运行。要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理办法,切实避免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

(2)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动,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动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动。

5、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统计监测制度

(1)加强监测统计工作。统计局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尽快做到按月定产,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本钱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和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价格的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情势的发展,逐渐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2)保障工作经费。中央财政要安排资金,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6、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

还没有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省分,要在今年底前全部建立。已建立的省分,要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7、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依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干信息,引导养殖户公道调剂养殖范围,优化养殖结构。有关职能部门要完善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缘由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获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导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导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避免过度渲染,努力营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8、强化地方政府

各地要把发展生猪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工作内容。

(1)保障必要的生猪养殖用地。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范围和猪肉自给率。各地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同时,要公道计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养殖用地需要,并加大对范围养殖场粪污处理的支持力度。

(2)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各地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范围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公道掌控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和市场的调控。

(3)落实防疫。地方政府要加大基层动物防疫机构的投入,为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购置必要的检测装备,落实工作经费,改良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散布和病死猪流入市场。

(4)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本省(区、市)增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对增进生猪标准化范围养殖、支持公共防疫体系和粪污处理能力建设、完善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制度、健全信誉担保体系、推动生猪品种改进、保障必要的生猪养殖用地、充实地方政府储备、展开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应急保供稳价机制和工作经费保障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并于2011年8月底前报国务院。

国务院相干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国务院。对抓落实工作完成好的地方,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要通报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最专业批评。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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