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妊娠性血小板减少症(GT) 定义:妊娠期血小板×/L(国内×/L),发生于4.4%-11.6%孕妇,占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的75%(Figure1),血小板减少多见于双胞胎和三胞胎,在妊娠期第二阶段出现血小板计数的逐渐下降,可能是由于血液稀释及血小板清除增加引起,一部分GT患者发生显著血小板计数下降及抗凝血酶III下降,说明不同的机制如溶血、肝酶升高、HELLP综合征、妊娠急性脂肪肝,这些机制导致以后的妊娠引起血小板减少复发风险。 说明: (1)血小板计数×/L是正常平均值的两个标准差;(2)GT在妊娠中期后半程明显; (3)仅1%-5%患者×/L且很少低于75×/L,而很少患者小于50×/L应考虑其它原因; (4)没有确诊的生物学标记,需与轻型ITP、子痫前期/HELLP及其它疾病进行鉴别; (5)GT本身不影响孕妇的健康,胎儿血小板减少不常见; (6)IVIG和激素治疗GT无效; (7)产后1-2个月血小板不恢复,应诊断为ITP或HT等。 摘自ASH 5、伊布替尼应用注意事项 (1).年龄是伊布替尼AEs的风险因素,是停药的主要预测因素。 (2).一半伊布替尼治疗患者会发生瘀点瘀斑,大出血发生率1%-9%。有创操作前后应暂停伊布替尼3-7天降低出血风险。 (3).伊布替尼心脏副作用中研究最多的是AF,初始治疗发生率6%,2年时10%-15%。真实世界中充血性心衰(CHF)和出血更常见,近一半患者因此停药。 (4).已有伊布替尼诱导急性肝功不全报道,因HBV活化所致,故治疗前应筛查。 (5).感染,特别是肺炎很常见,3+肺炎25%,3+感染51%,治疗6个月后感染率下降一半。 (6).有研究显示伊布替尼治疗后会出现自身免疫爆发,长期治疗后可控制。 作者:金洁教授 6、癌症伴血栓患者什么时候停抗凝治疗? 非肿瘤患者有明确指南指导治疗,但肿瘤病人目前缺乏这方面的循证医学证据。即使抗凝治疗6个月后,反复发生VTE的风险仍大于严重出血的风险,因此只有严重出血导致的死亡明显高于血栓引起的死亡,才需要停用抗凝治疗。 作者的经验是急性癌症相关DVT至少小分子肝素抗凝治疗3个月,对于肺栓塞至少6个月,此后重新评估是否需继续抗凝治疗及对抗凝治疗的耐受性,如果患者存在转移或肿瘤进展需进行化疗或易形成血栓的方案(如骨髓瘤患者需免疫调节治疗药物和地塞米松,乳腺癌患者需他莫西芬治疗等)、胰腺的、上消化道(如食道、胃、胆管癌)、肺、卵巢癌,或恶性胶质瘤、MPN或既往VTE史等情况,建议继续抗凝治疗, 至于小分子肝素、华法令或其它口服抗凝药,证据显示口服抗凝药3-6个月仅限于一些亚群如早期癌症患者,因此多数情况下选择小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治疗,超过6个月后可继续注射治疗也可转换为口服抗凝治疗,每一次随访均需北京治疗白癜风优势北京看白癜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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