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松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2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违法抓拍设备,现向社会公告。一.启用时间:年9月10日起施行。二.启用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点位为:贺炳炎大道与泰发路交汇处白云边大道与泰发路交汇处请广大驾驶员和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闯红灯、闯禁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公告。年9月2日END -来源:松滋交警大队秩序中队- 找工作,找房子,就上松滋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komx.com/mbyjg/128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