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下达年博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号)的文件精神,经批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定于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大中专毕业生。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考条件 1.新疆博州户籍或生源(含兵团第五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8月21日及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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